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jinliufu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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調查發現,徐懷鈺與享鴻公司的演藝合約糾紛,都授權吳祖望處理;虛構“演出合約”的部分,日前經臺北“地院”調查,此份合約為真,不起訴處分。 12月7日電 徐懷鈺指控前東家龍演經紀公司老板吳祖望,冒用其名義盜蓋印章偽照演出合約及寄存證信函;經臺北“地檢署”調查,并未發現吳祖望犯罪實證,所以檢方認為合約為真,判定不起訴處分。 據臺灣“今日新聞網”消息,徐懷鈺控訴吳祖望盜用她的印章,在去年1月20日寄存證信函給享鴻公司,內容表明“徐懷鈺與享鴻公司經紀關系終止”;還指出,去年6月,吳祖望涉嫌偽造她的“演出合約”與上海索爾比公司簽約,導致她違約需賠償龍演200萬新臺幣。
#1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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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帖時間:2011-12-07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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